管理錦囊/強化公司治理 守護核心價值

By | 2015-08-27

聯合新聞網
台塑供應商檢舉台塑前總經理收賄,包括台塑、台化、南亞、台塑總管理處25人涉案,收賄期間長達七年,換言之從王永慶2008年過世那年就開始發生了。

台塑創辦人王永慶培養台塑集團員工清廉文化要求嚴格,規定員工不得接受廠商招待、三大節慶收禮價值不得超過台幣2,000元等,但王永慶過世後台塑集團陸續發生舞弊事件重創該集團清廉文化之核心價值。

根據報導該案發生在有關專利產品之採購,因該項採購是由功能主管核准的指定廠商供應,而不須按一般採購遵行詢比議價規定辦理。

案發後台塑針對此採購弊案迅速提出對策:平時加強「偵測」及「舉報」、未來指定廠商採購在各公司總經理室增設「技術審查小組」先初審後送集團總管理處最後複審決定。

其實依照內部控制制度管控來看,強化供應商管理才是對症下藥,可想而知一旦成為台塑集團供應鏈的供應商必定會想盡辦法維持關係,所以控制重點是在每年應針對包括專利、緊急或是特殊規格的指定廠商採購進行供應商評鑑,以強化內部控制及落實內部稽核制度。

以一般性採購來看,供應商定期評鑑是內部控制制度上的基本設計,由於台塑這個弊案並不是一般性,而是指定供應商採購,所以內部控制的設計及執行上就因此產生漏洞。

而且集體收賄以總經理為首涉及公司治理問題,即高階經理人違反紀律損及公司權益。近期台塑、南港輪胎、宏達電、鴻海、宏碁等知名企業都發生內部高階主管舞弊事件,應證了如果內稽內控制度變質,問題應該就出在高階經理人的說法。

企業內貪瀆的高階經理人常常是享盡特權,聲稱制度控管過於繁瑣,於是自己破壞制度違反公司治理,只要是信賴的親信就能搞定一切結黨營私吃吃喝喝,以架空或分散董事長權力。

事實證明,制度不要考驗人性,務必要嚴謹地檢視內部控制的每一環節,是否都有效並且落實執行而定期更新。

值得一提的是,為何內部稽核沒有能查核出這些重大舞弊?

主要的原因是內部稽核的目的並非是揭發舞弊,而是為了檢視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是否有效執行,這也就是內部稽核先天上的限制。

再者,稽核單位有其專業倫理,除稽核主管責無旁貸外,其他內部稽核人員通常也會嚴守專業倫理,但是如果稽核人員的專業倫理精神不足,就會出賣稽核主管配合討好勢力龐大的受查單位主管,自然會使稽核單位職能遭分化而破壞稽核制度與專業倫理,這就是沒有職業道德,內部稽核的專業及倫理因此無法行使職能,所以稽核人員必須在「自律」的倫理基礎下,才能發揮其專業及團隊精神提升查核能力。

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王瑞瑜7月上任,為了保有清廉文化的核心價值而向檢調單位發動調查,實在勇氣可嘉,一般而言常會害怕當事人反撲造成更大的災難而私下妥協。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上任總管理處總經理職務,並能成立專案小組祕密調查,亦凸顯王瑞瑜的大權在握。

過去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是集團獨一無二的領袖,無為而治的成就揚名立萬。強人時代下以總管理處為最終決策中心的模式,現在是否正醞釀著茶壺裡的風暴,可能引起更大的家族鬥爭?故總管理處是否應重新定位或考慮廢除?如能遵循COSO更新所引導在組織的設計上強化公司治理,可朝透明化及制度化的方向邁進,以避免企業高層腐敗。

無論如何,革新與核心價值間必須取得平衡,換言之,企業在很多方面要求新求變,但應保有核心價值堅持其價值觀。

(作者是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管理學院EMBA暨管理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新聞來源:http://goo.gl/6aSd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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