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沒胡蘿蔔 執行有困難

By | 2015-03-26

【聯合報】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晚表示,多數上市櫃公司都已有員工利潤分享機制,只是分享的程度不同而已。他對立法院初審通過勞基法修正案持正面看法,但認為應以建立制度為前提,不需要強制規定各公司須分享多少獲利給員工。

曾銘宗說,一千多家上市櫃公司,部分已建立員工利潤分享制度,只是各公司分配給員工的盈餘多少不同。他說,企業多提撥盈餘給員工,可提高員工士氣,但各公司獲利不同,不宜硬性規定每家公司要拿出多少盈餘來分潤。

經濟部次長沈榮津表示,鼓勵勞資雙方加強溝通,共創共榮,但此修正案可能有執行的困難。他說,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中明定租稅獎勵,比較容易推動,可讓後者先帶頭「點火」。

昨有立委提案要求企業至少提撥二成盈餘調漲工資,沈榮津說,訂出百分比可能沒有用,重點在於獲利如何定義。若企業要逃避,還是有很多方式,例如可購買設備讓獲利減少。

沈榮津指出,每家公司的體質與條件都不一樣,法令上的「蘿蔔與棒子」要仔細研擬。此修正案只有棒子,沒有胡蘿蔔,執行上恐有困難。

證交所總經理林火燈說,若勞基法要求上市櫃公司訂定利潤分享計畫,證交所會密切注意上市櫃公司是否遵循法律,並納入宣導重點。

林火燈說,強化公司治理為國際潮流,企業是否注重員工薪資福利,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漸漸成法人投資考量重點,因此證交所近年積極推動上市櫃公司治理,加強宣導上市櫃公司的誠信經營、企業社會責任及增進員工福利。

林火燈指出,之前國內法規並未硬性規定企業需與員工分享利潤,因此證交所推動的公司治理,也沒有要求上市櫃企業必須明定紅利發放標準,或企業必須讓員工共同享受獲利。他說,未來法律通過後,證交所將加強上市櫃企業宣導,也會督促企業遵循法規。

新聞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7485/78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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